自1991年美国胸科医师学会和危重病医学会(ACCP/SCCM)联席会议提出脓毒症(Sepsis)的新概念以来,脓毒症的理论研究方兴未艾。脓毒症是由感染引起的全身炎性反应综合征(SIRS),证实有细菌存在或有高度可疑感染灶。脓毒症是内、外科危重病患者常见的并发症,进一步发展可导致严重脓毒症(SevereSepsis)、脓毒性休克(SepticShock)、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其病死率高达30~50%,已经成为危重病患者的主要死亡原因之一。
最新资料统计显示,美国每年有75万例脓毒症患者,其中约21.5万人死亡,并呈逐年上升趋势。据此推算,我国每年约有300万例患者发生脓毒症。
脓毒症业已成为危重病及急救医学广大医师普遍面临的突出难题,为了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对脓毒症的认识和防治水平,加强脓毒症的基础研究、临床诊治等学术交流,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和提高,由卫生部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中华医学会电子音像出版社对国内公开出版的医学刊物《中华医学论坛》特成立《中华医学论坛·脓毒症专刊》编委会暨脓毒症学术推广专家指导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交流和推广脓毒症在内科、外科、危重病和急救领域的新理论、新技术、新经验、新成果;提高我国广大医务人员对脓毒症危害性认识和防治水平;增强我国危重病及急救领域专家和学者对脓毒症的发病机制、临床诊断与治疗研究的积极性;宣传、推广脓毒症的先进理论、早期诊断方法、临床救治方案。
第二条任务。1.开展脓毒症专题医学论坛,分享脓毒症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新成果。2.编辑和出版《中华医学论坛·脓毒症专刊》。3.开展脓毒症基础与临床专题研究,指导临床医生提高对脓毒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4.开展临床治疗经验交流会、临床病例(病理)研讨会或学术沙龙等,提高临床医生对脓毒症的诊治思维能力。
第三条凡关心、支持《中华医学论坛·脓毒症专刊》的三级医疗机构、教学、科研机构的教授或副教授、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研究员或副研究员,在自愿前提下,遵守本章程,参加相关活动,经有关专家推荐并在常设秘书机构的确认下均可成为《中华医学论坛·脓毒症专刊》编委会委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编委会设名誉主编4名,主编1名,副主编7名,常务编委25名,编委66名。名誉主编由《中华医学论坛·脓毒症专刊》推荐,主编、副主编从编委中选举产生。
第五条编委会下设秘书处,设常务秘书4名。秘书处负责组织编委会会议和“脓毒症学术推广专家指导委员会”在全国各地开展的学术推广活动。
第六条编委会接受《中华医学论坛》主办单位的指导。
第七条编委会每届任期2年。
第八条《中华医学论坛·脓毒症专刊》全体编委成员自然成为“脓毒症学术推广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
第九条编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务编委全体成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编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听取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研究编委会工作。
第十条秘书处常设办公地址为: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泉发路20号(邮编301700)。
第三章编委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编委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参加编委会主办的国内会议的优先权、优惠权;
(二)享有参加编委会举办的脓毒症论坛、脓毒症新理论、新知识、新经验、新成果研讨会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三)享有免费获得《中华医学论坛·脓毒症专刊》的权利;
(四)享有在《中华医学论坛》优先发表文章的权利;
(五)享有申请获得“血必净脓毒症研究基金”资助的优先权和优惠权(年度资助费用不超过5万元)。
第十二条编委应尽以下义务
(一)遵守编委会章程,执行编委会决议和决定;
(二)积极参加编委会举办的各种学术推广活动;
(三)积极反映对编委会和脓毒症学术推广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四)积极撰写和发表脓毒症临床研究新经验、新成果、典型病例报告等文章。
第十三条常务编委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参加编委会主办的国际、国内会议的优先权、优惠权;
(二)享有参加编委会举办的脓毒症论坛、脓毒症新理论、新知识、新经验、新成果研讨会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三)享有免费获得《中华医学论坛·脓毒症专刊》的权利;
(四)享有在《中华医学论坛》优先发表文章的权利;
(五)享有申请获得“血必净脓毒症研究基金”资助的优先权和优惠权(年度资助费用不超过10万元)。
第十四条常务编委应尽以下义务
(一)遵守编委会章程,执行编委会决议和决定;
(二)积极参加编委会举办的各种学术推广活动;
(三)积极反映对编委会和脓毒症学术推广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四)积极撰写和发表脓毒症临床研究新经验、新成果、典型病例报告等文章。
第十五条副主编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参加编委会主办的国际、国内会议的优先权、优惠权;
(二)享有参加编委会举办的脓毒症论坛、脓毒症新理论、新知识、新经验、新成果研讨会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三)享有免费获得《中华医学论坛·脓毒症专刊》的权利;
(四)享有在《中华医学论坛》优先发表文章的权利;
(五)享有申请获得“血必净脓毒症研究基金”资助的优先权和优惠权(年度资助费用不超过15万元)。
第十六条副主编应尽以下义务
(一)遵守编委会章程,执行编委会决议和决定;
(二)积极参加并指导编委会举办的各种学术推广活动;
(三)积极组织编委会和脓毒症学术推广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
(四)积极倡导《中华医学论坛·脓毒症专刊》发展方向;
(五)积极指导脓毒症学术推广专家指导委员会有效开展学术研究、学术宣传活动。
第十七条主编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副主编的一切权利;
第十八条主编应尽以下义务
(一)遵守编委会章程,执行编委会决议和决定;
(二)积极参加并指导编委会举办的各种学术推广活动;
(三)积极组织编委会和脓毒症学术推广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
(四)决定《中华医学论坛·脓毒症专刊》发展方向;
(五)积极指导脓毒症学术推广专家指导委员会有效开展学术研究、学术宣传活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中华医学论坛·脓毒症专刊》编委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属《中华医学论坛·脓毒症专刊》编委会。
《中华医学论坛·脓毒症专刊》编委会
200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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